一、节能——国家关于幕墙的技术政策与要求的重要方面
由国家建设部和国家质监总局联合发布,已于2005 年7 月1 日实施的国家标准 GB50189-200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提出了公共建筑节能 50%的目标。这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和能源发展的战略要求,是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基本国策。这个标准是强制性的标准、强制性的法规,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必须得到完完全全的贯彻执行。
我国建筑用能已超过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 1/4,并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步增加到 1/3 以上。公共建筑用能量巨大,浪费严重。所以必须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改善公共建筑的热环境,提高能源利用率,从根本上扭转公共建筑用能严重浪费的状况。
建筑分为民用和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又分为民住和公共建筑,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商业、旅游、科教文卫、通讯、交通运输等各种公共建筑。目前中国每年竣工建筑面积约为 20 亿㎡,其中公共建筑约有 4 亿㎡。在公共建筑的全年能耗中,大约 50%~60%消耗于空调制冷与采暖系统。
在这个制冷与采暖系统中大约有 20%~50%由外围护结构的传热所消耗。因此建筑节能设计的重点在于建筑外围护结构的节能设计,即调整围护结构热工参数是公共建筑节能设计的首要因素。提出 50%的节能目标是有其比较基准的。即以20 世纪80 年代改革开放初期建造的公共建筑作为比较能耗的基础,称为“基准建筑”(Baseline)。基准建筑围护结构、暖通空调设备及系统、照明设备的参数按当时情况选取。那么把基准建筑能耗定为100%。“基准建筑”的围护结构的构成——即窗墙比、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也是按20世纪80 年代的传统做法。外墙、屋顶、外窗的传热系数的 K 值取向;窗墙比的选定;遮阳系数 SC 当时均取0.80 等等。从这里可以看出窗墙比、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是外围护结构节能的三大因素。
建设部长汪光焘签署的第143 号建设部令《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已于2006 年1 月1日起施行。在此规定之中把节能要求涵盖到所有民用建筑,并特别强调“要加强建筑的围护结构(含墙体、屋面、门窗、玻璃幕墙等),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照明和通风等电器设备是否符合节能要求的监督检查”,并对建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没有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提出了严厉处罚措施。
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05年6 月15日发布第50号政府令《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与之相配套的上海市建管委的沪建建[2005]649 号文-实施《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的通知,提得十分明确:建筑节能重要部位是指“建筑物围护结构(如屋面、墙体、门窗和透明幕墙等)、供热采暖与制冷系统、照明的施工安装质量、热力平衡调试等”。
从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建设部令、上海市政府令来看,作为建筑外围护结构的建筑幕墙,特别是玻璃幕墙,一定要节能,这已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但怎样才能算节能幕墙,这一定要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一定要进行历史的技术参数的比较。
以上海地区为例,把 20 世纪 80 年代外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和现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相比如下:
从参数来分析,都要求降低一半以上;从对比中,可以明确感觉到现行国家标准对节能要求之严格。因为《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是我国第一部建筑节能的综合性的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巨大反响,传统意义上的单玻铝框玻璃幕墙不节能成为众矢之的,声讨叫停声一片。《宣判玻璃幕墙死刑》、《建筑节能下玻璃幕墙杀无赦,斩立决》、《玻璃幕墙中,中看不中用》、《玻璃幕墙,城市镶的金牙》等刺眼的议题和过激言论出现在各种报章。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于 2005 年8 月3日发 布的市规发[2003]913 号《关于严格控制使用玻璃幕墙的通知》指出:由于能源 浪费、光污染、安全隐患等问题,在北京市范围之内严控使用玻璃幕墙,要求建设单位、建筑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增强节能环保意识,严控玻璃幕墙使用。并要求玻璃幕墙专业设计及施工单位要进行幕墙热工计算和幕墙的传热系数 K值的测定。
显然,把玻璃幕墙和不节能划等号是不科学的,是没有依据的。实际上,只要采取一系列科学的节能措施,玻璃幕墙完全能达到《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的节能要求,成为新型节能和环保的外围护结构。玻璃幕墙的不可视部分(即非透明部分)可以和石材幕墙、金属幕墙一样,在面板玻璃之后设置100mm岩棉保温层,该部分的传热系数就能降至1.0 W/(㎡K)之内。玻璃幕墙的可视部分(即透明部分)的玻璃可以采用:低反射玻璃-Low-E玻璃、中空Low-E玻璃、充惰性气体氩和氪的中空玻璃、真空玻璃、真空Low-E玻璃、真空+中空的组合Low-E玻璃。随着各种玻璃的节能配制的措施到位,玻璃幕墙透明部分的玻璃的传热系数最低可降至 0.7 W/(㎡K)。另外玻璃幕墙的铝合金框架采用断热铝材,该部分的传热系数也可降低至 1.0 W/(㎡K)。
总而言之,玻璃幕墙只要积极采取一系列高新科技的节能措施,完全可能成为高度节能的外围护结构,甚至可以优于其他一般的围护结构,成为节能的典范。国家的标准、法规对建筑幕墙,特别是玻璃幕墙的节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这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所决定的,是完全必要的,也是切实可行的;这是我国幕墙行业向高层次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提升幕墙的科技含量的重大契机。作为一项产业,节能玻璃幕墙的开发和发展,将带动一批上游节能产品的蓬勃发展,使我国从幕墙大国迅速成为幕墙强国。节能玻璃幕墙的研发,也将推动幕墙科技的超常速度发展。
二、安全——国家关于幕墙的技术政策与要求的首要方面
建筑幕墙的安全性是至关重要的,特别是人流密集区域更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在所有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中都有严格的规定。
(1)玻璃幕墙这一环节的重点在于是否采用安全玻璃
根据国家行业标准 JGJ102-2003《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4.4 安全规定中“4.4.4 人员流动密度大,青少年或幼儿活动的公共场所以及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部位,其玻璃幕墙应采用安全玻璃。”国家发改委、建设部、质检总局、工商行政总局四部委于 2003 年12 月4日发布:发改运行[2003]2116 号文件《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指出“幕墙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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